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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由:花蓮縣政府╱更新日期:2009/7/2 下午 10:46:37
2009台灣國際麻里巴狩獵祭時間:98年7月18日至27日地點:獅子鄉麻里巴親水運動公園傳統競賽系列項目一、扛山豬溯溪長跑二、射箭比賽三、擲矛比賽四、伊插拉嗝(Ki-Calag)競賽一、扛山豬溯溪長跑●比賽日期:98年7月18日(六)與98年7月19日(日)●比賽地點:屏東縣獅子鄉親水運動公園●報名資格:公開甲組:凡18歲以上40歲以下之對本活動有興趣之國內外人士均可組隊報名參加。(限額40組)公開乙組: 40歲以上之對本活動有興趣之國內外人士均可組隊報名參加。(限額30組)獅子鄉組:限設籍獅子鄉該村,每村限一隊一組10人,男女不拘需足18歲。(限額10組)凡對本活動有興趣之國內外人士均可組隊報名參加●人數規定:每12人一隊(後補2人)。●競賽方式:參加人員必須依規定通過主辦單位設置之以下七個關卡,每一關必須確實完成後始能進行下一關卡,依到達終點時間之先後決勝負。1.逆水區:參賽人員需通過水深120公分,長100公尺之溪水。2.好漢坡:參賽人員須全員攀爬通過好漢坡。3.越潭區:參賽人員需通過寬五公尺、深兩公尺、長10公尺的潭。4.獨木橋區:參賽人員需通過寬30公分、長10公尺之獨木橋。5. 捕魚區:參賽人員需在池水裡徒手抓至少五條,大小不拘置竹籃後,由現場裁判人員清點無誤後放行通過。6.獵捕區:參賽人員置獵捕區以檢錄號次「對號獵捕」,獵捕號碼錯誤者,不予計分。7.終點站:參加人員到齊及裝備齊全後,驗收山豬是否為活著始可向終點站報到,如不符規定者不予計分。●參賽規則1.參加隊伍每隊10人一名隊長及隊員9人(需原報名人),中途不得換人,到達終點統計競賽成績。2.參賽人員一律穿著大會提供之傳統服飾(裙片、頭巾)及裝備出賽,否則不得參賽,隊長須負責隊員之安全。3.參賽人員抽籤分組計時或採爭先賽。4.參賽人員必須檢錄後抽取山豬號次,未依規定檢錄即抽取山豬號次者,不得參賽及計分。5.參賽人員於起點鳴槍後出發。6.成績採計時賽,以使用時間最少支隊伍判定優勝者之名次。※ 凡心臟病、高血壓、癲癬、孕婦、氣喘、低血壓或長期服藥者請勿參加。●獎勵:公開組甲組(18至40歲):第一名:100000、獎盃一座第二名:50000、獎盃一座第三名:30000、獎盃一座第四名:20000、獎盃一座第五名:10000、獎盃一座第六名:8000、獎盃一座第七名:8000、獎盃一座第八名:8000、獎盃一座第九名:8000、獎盃一座第十名:8000、獎盃一座乙組(40歲以上)第一名:12000、獎盃一座第二名:8000、獎盃一座第三名:7000、獎盃一座第四名:5000、獎盃一座第五名:3000、獎盃一座第六名:3000、獎盃一座第七名:3000、獎盃一座第八名:3000、獎盃一座第九名:3000、獎盃一座第十名:3000、獎盃一座獅子鄉組第一名:獎金伍萬元、獎盃一座。第二名:獎金肆萬元、獎盃一座。第三名:獎金參萬元、獎盃一座。第四名:獎金貳萬元、獎盃一座。第五名:獎金壹萬元、獎盃一座。詳情及報名表索取,請洽本所觀光農業課 :08-8771129轉48 洪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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