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潭運動公園
文章來源:龍潭鄉公所
龍潭鄉運動公園原本龍潭第一公墓,自清初起即為本鄉先民之往生樂土,沿用迄今已有二百餘年,公墓佔地五點二二公頃,民國六十三年實施都市計劃,經慎密研討,規劃成運動場地。有鑑於該地位於市區,有礙地方發展,遂於民國七十二年於三和村店子湖購置十二點九二公頃土地,闢為公墓公園,並著手美化設施。民國七十五年落成啟用,同時將龍潭第一公墓,公告禁葬。為期地方發展,積極推動遷葬事宜,遂於民國八十三年三月間延請高僧頌讀經文,開十本梁皇三日法會、殺豬宰羊,梨園獻唱,完成祭拜儀式後,著手整理墓園,有主祖墓,經其家族請遷納骨塔暨他處外;墓木已拱之無主遷葬者,由本所清檢五四九具,經存放龍潭示範公墓納骨塔供奉。民國八十三年四月全部遷葬完成,旋即邀起鄉紳研討闢建運動公園田徑場,增加鄉民運動休閒之良好場所,促進地方繁榮,時茲工程順利進行之際,除深則全體鄉民能體察政府德意、善加珍惜做用外,並對先紳鄉賢創業維艱,歷任首長高瞻遠囑,地方各界鼎力協助之愛鄉情懷,永誌感念。龍潭目前僅有一運動公園,運動公園的功能除不僅在於提供舉辦運動比賽及民眾運動的場所外,宜具備多功能之性質,亦即休閒、景觀、遊憩等利用,因此未來的規劃方向除了有運動場相當設施之外,規劃較親和大部分居民需求的活動空間,如草地廣場、景觀花園等方式活化周邊使用,使公園之功能規劃能加強地方特色與符合民眾需求、全民參與及多功能休閒、景觀、遊憩及運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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