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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由:中央社╱更新日期:2009/8/21 下午 08:30:45
(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21日電)教育部「一個都不能少」方案,今天進一步放寬,國小、國中災區學童只要經老師認定,災區高中、職及大專生的受災學生資格可「先受理、再補證」,同時給予生活費補助。 教育部次長吳財順傍晚表示,災區百廢待舉,如何認定「災區居民」,目前有技術性困難,但開學在即不能等,經教育部各單位今天開會討論後,決定放寬 98 學年第一學期各級學校對災區學生認定標準,98 學年 第二學期到100學年依社政單位標準認定。 他說,凡是學生父母或監護人任何一方在莫拉克風災中死亡、失蹤或重傷;自有房屋倒塌無法居住;學生本人重傷;其他經學校認定生活確有困難者都適用補助措施。 國小、國中方面,98 學年第一學期,只要經老師 認定為受災學生,免收代收代辦費及營養午餐費;高中職及大專校院學生則由學校受理審查,3天內審查完畢,獲審查通過學生學雜費及住宿全免,高中職生還可獲每學期新台幣1萬元的伙食費補助、大專校院學生每月則可獲6000元生活費補助,但以6個月為限;提出申請受災生應在學期結束前提供相關證明,學校不得拒絕。 吳財順表示,上述相關經費由教育部全額補助,根據各級學校目前掌握的受災家庭學生人數,大專校院有 2400 多人、高中職有 2300 多人,國中、國小易地安 置開學學生有 1700 多人,但因有許多家庭受災,估計獲補助學生將超過1萬人。 適用免收學雜費的原住民、中低收入戶等災戶學童,住宿費、伙食費及生活費可依規定申請補助。此外,吳財順說,災戶學生還是可以申請學產基金急難救助金及住院死亡補助金,請各級學校先受理,超過法令規定部分,教育部會挹注預算補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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