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作一碑
文章來源:南投縣竹山鎮公所
此碑立於本鎮名勝社寮紫南宮過大圳橋前行約五十公尺台十六甲線路旁左側,舊碑於清乾隆三十九年十一月由彰化知縣張可傳所立,距今已二百餘年,原立地點在現址對面三十公尺處,碑文揭示社寮地區因常遭濁水溪氾濫之苦,田園毀壞無數,乾隆二十七年,彰化知縣胡邦翰為民請命准予「免改則陞科(當時田地按肥沃程度分則科稅,若原貧瘠之田變成沃田,則改則提高科稅)」獲准乙案。為要地方惡棍流氓勾結官商從中阻撓,特立此碑,以安佃農之心。由碑文可見當時政府佳惠人民、鼓勵民眾開墾之用心良苦。何以謂為「二甲作一甲」?由此亦可明白。此碑過去曾於颱風來襲時忽然失蹤,眾人遍尋不著,後來發現是一地方熱心人士為要保護古物而自行移走就近看顧,眾人感覺不妥,乃再移回原址。九二一地震,此碑毀損成三段,為要保存文物,乃請文物資產研究中心專家進行修復,未來為免文物再度風化毀壞,將保存於社寮文教基金會,另在熱心人士贊助下,於濁水溪覓得硬石,複製高一百八十四公分,寬八十七公分,重約二噸之石碑立於由黃椿桐捐地之現址。由於原碑文若干字跡已經風化莫辨,複製石碑時為免猜測訛誤,乃將模糊不明者以方格空出。 ※幾經輾轉,目前此碑保存在社寮國中的文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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