帽蓆文物館
文章來源:台中縣政府
日據初期,大甲士紳朱麗、李聰和、杜清共商於光緒二十六年(西元一九OO年)在大甲街庄尾111番號,請平埔族具才藝者利用野生大甲藺示範草帽編織。又於光緒二十七年創設「元泰商行」,並開始日本外銷市場,首度將帽胚售予大阪市(桶口商店),由於草帽最先為大甲所出產,遂名為「大甲帽」。以上便是大甲帽席製作的起源。目前在大甲均是一些老阿婆在製作,現在大部分都有外移到大陸、馬來西亞地區,但仍以台灣地區的草質較佳、技術較好。清雍正五年(西元一七二七年),蓬山八社的番民已經歸化為熟番,日南社番婦蚋斯烏茂地發現大安溪下游沿海附近生長了許多野生大甲藺,這藺草乾後質韌而不易折斷,很適合編成各種實用的用具,因此這種手藝在沿海番社很快就流行起來。到了清乾隆三十年(西元一七六五年)雙寮社(今大甲鎮建興里)番女加流加買將藺草莖撕成細條,用來編織草蓆,由於藺草編成的草蓆清涼舒爽,不但強韌、耐用,而且可以折疊,攜帶非常方便,於是引起漢人的注意,開始模仿番民的編織方法,並加以改良編上許多花紋圖案,使席面更加的美觀。當時大官富紳們要離台進京時,都攜帶這種「加紋席」,此席在北京被視為珍品,這就是大甲席的前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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